增支部經典(第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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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郭哲彰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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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页目录卷 5 · 南傳 0248a
邪欲行故,或打、或縛、或放逐、或發洩憤怒,不曾見、不曾聞。又,顯示彼作惡業——此人通他之女人、童女。
因此,國王捕彼,以邪欲行故,或打、或縛、或放逐、或發洩憤怒。汝等曾如是見、或曾聞耶?」
「大德!我等曾見,又,曾聞,又,當來可聞。」
四「諸比丘!汝等如何謂如是耶?
謂此人,斷虛誑語,離虛誑語,國王捕彼,以離虛誑語故,或打、或縛、或放逐、或發洩憤怒。汝等或曾見,或曾聞耶?」
「大德!不然。」
「諸比丘!善哉!
諸比丘!我亦謂此人,斷虛誑語,離虛誑語,國王捕彼,以離虛誑語故,或打、或縛、或放逐、或發洩憤怒,不曾見、不曾聞。
又,顯示彼作惡業——此人依虛誑語,從長者、或長者子得利。因此,國王捕彼,以虛誑語故,或打、或縛、或放逐、或發洩憤怒。
汝等曾如是見、或曾聞耶?」「大德!
我等曾見,又,曾聞,又,當來可聞。」五「諸比丘!
汝等如何謂此耶?謂此人,斷穀酒、果酒、酒分之放逸處,離穀酒、果酒、酒分之放逸處,國王捕彼,以離穀酒、果酒、酒分之放逸處故,或打、或縛、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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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7 · N21
- 藏经版页
- 0248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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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增支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增支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分。 《增支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7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7,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