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經典(第35卷-第4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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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雲庵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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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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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7 卷卷 35 · 南傳 0223a
眼根。今我對此思惟:「如是眼是無常、諸色是無常、眼識無常、眼觸是無常。
凡以此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九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鐵杭觸於耳根。
今我對此思惟:「如是耳是無常、諸聲是無常、耳識是無常、耳觸是無常。凡以耳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亦是無常。」
一〇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爪刀觸於鼻根。今我對此思惟……一一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剃刀觸於舌根。
今我對此思惟……一二散其熾熱火花,揚其焰,以銳利之刃物觸於身根。我今對此思惟……一三睡眠,如是。
我今對此思惟:「如是意是無常、諸法是無常、意識是無常、意觸是無常,凡以此意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其亦是無常。」』一四如是觀之有聞聖弟子,厭嫌於眼,厭嫌於色,厭嫌於眼識,厭嫌於眼觸,以眼觸為緣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亦厭嫌之……因厭嫌而離欲,因離欲而得解脫,因得脫而『我得解脫』之智生。
證知:生已盡、梵行已立、應作已作、不再為如是生。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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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6 · N16
- 藏经版页
- 0223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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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相應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相應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為同一部類的六個表達。 《相應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6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6,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