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ṃyutta Nikāya · 相應部經典注音阅读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相應部經典(第35卷-第41卷)
当前为 0021a 版页。拼音逐字置于原文上方,并保留稳定行号供引用核对。
- 本页内容
- 经文原文
- 藏经版页
- 0021a
- 可引用原文
- 11 行
- 全文规模
- 全经 4839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雲庵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7 卷卷 35 · 南傳 0021a
二「諸比丘!我為汝等說一切,且諦聽。
三諸比丘!何者為一切耶?
眼與色、耳與聲、鼻與香、舌與味、身與觸、意與法是。諸比丘!
此名之為一切。四諸比丘!
若人有如是言:『余棄此之一切,令知他之一切』者,則彼僅為言說,逢他人之問,則無能作答,則更陷於苦難。何以故?
諸比丘!此猶如〔對〕相違之境〔故〕。」
〔二四〕第二捨棄(一)
※二「諸比丘!我為汝等說一切捨棄之法,且諦聽。
三諸比丘!以何為一切捨棄之法耶?
四~八諸比丘!眼應捨棄,色應捨棄,眼識應捨棄,眼觸應捨棄,凡緣此眼觸所生之受或樂、或苦、或非苦非樂,此亦應捨棄……耳應捨棄……鼻……舌……身……
版本与引用信息
母版来自 CBETA Online。本页仅重组显示层;正文底本、藏经页栏行号与旧链接均未改动,重复题签仅在显示层合并。权利说明: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6 · N16
- 藏经版页
- 0021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相應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相應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為同一部類的六個表達。 《相應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6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6,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