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支部經典(第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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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9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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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關世謙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页目录卷 4 · 南傳 0392a
當灰器惡業,凡卿等於我所歡者,我為之。嗚呼!
我實應如是訶毀,不造相當灰器惡業。諸比丘!
正是如是,比丘或比丘尼,不論誰人,於波逸提法,有如是強怖畏想,現前時,於彼應預期以下諸端,謂:未犯波逸提法者,不應犯〔波逸提法〕,或已犯波逸提法者,應如法償於〔波逸提法〕。四諸比丘!
譬如有人,著黑布,亂其髮,於大眾接近已,應如是言,謂:卿!我應訶毀,應非難造惡業。
凡卿等於我所歡者,我為之。佇立一邊之隨一人,作如是思惟,謂:嗚呼!
此人應訶毀,應非難造惡業,故此,著黑布,亂其髮……於大眾接近已,應作如是言,謂:卿!我……造惡業,凡卿等於我所歡者,我為之。
嗚呼!我實應如是訶毀,不應非難造惡業。
諸比丘!正是如是,比丘或比丘尼,不論誰人,於波逸提沙尼耶法,有如是強怖思想,現前時,於彼應預期以下諸端,謂:未犯波逸提沙尼耶法者,不應犯〔波逸提沙尼耶法〕,或已犯波逸提沙尼耶法者,應如實償於〔波逸提沙尼耶法〕。
諸比丘!此等是四種之毀犯怖畏。」
二百四十三二百四十三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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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7 · N20
- 藏经版页
- 0392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增支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增支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分。 《增支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7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7,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