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支部經典(第4卷)
当前为 0055a 版页。拼音逐字置于原文上方,并保留稳定行号供引用核对。
- 本页内容
- 经文原文
- 藏经版页
- 0055a
- 可引用原文
- 14 行
- 全文规模
- 全经 4665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關世謙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页目录卷 4 · 南傳 0055a
尼(河)畔之徧歷者園,謂:安那吧拉、越羅達羅〔運搬食物、遊行者〕沙屈如達依〔善生優陀夷〕徧歷者,及餘聞名徧歷者。爾時,世尊晡時,從宴坐起,去葉毘尼河畔徧歷者園。
至已,敷座請座,世尊坐已,告彼等徧歷者說:二「徧歷者!須知此等之四法迹者是第一,須知是永遠所當行,須知是種姓,自古有之,已不能棄,(過去諸佛)未曾捨棄,現在亦不能棄,當來亦不應棄,有智沙門、婆羅門,無從呵毀。
四者為何?徧歷者!
無貪法迹,須知是第一,須知是永遠所當行,須知是種姓,自古有者,已不能棄,(過去諸佛)未曾捨棄,現在亦不能棄,當來亦不應棄,有智沙門、婆羅門,無從呵毀。徧歷者!
無瞋法迹……無從呵毀。徧歷者!
正念法迹……無從呵毀。正定法迹……無從呵毀。
徧歷者!此等之四法迹者,須知是第一……無從呵毀。
三徧歷者!若謂如是:我斥無貪法迹,有貪於諸欲,有劇染者,或沙門、婆羅門所當知。
我應對彼如是說:來!說!
講!我見其威德。
但是,徧歷者,彼斥無貪法
版本与引用信息
母版来自 CBETA Online。本页仅重组显示层;正文底本、藏经页栏行号与旧链接均未改动,重复题签仅在显示层合并。权利说明: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7 · N20
- 藏经版页
- 0055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增支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增支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分。 《增支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7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7,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