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經典(第22卷-第3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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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庵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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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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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13 卷卷 22 · 南傳 0209a
比丘!若有如是分之色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即無梵行者能正盡苦。
比丘!然而,無有如是分之色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故有梵行者,能正盡苦。
一六比丘!無有如是分之受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而相似永住之應正住者。
比丘!若有如是分之受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梵行住即不能正盡苦。
比丘!然而,無有如是分之受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故梵行住能正盡苦。
一七比丘!無有如是分之想……乃至……一八比丘!
無有如是分之行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而相似永住之應正住。比丘!
若有如是分之行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梵行住即不能正盡苦。比丘!
然而,無有如是分之行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故梵行住,能正盡苦。一九比丘!
無有如是分之識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而相似永住之應正住者。比丘!
若有如是分之識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者,梵行住即不能正盡苦。比丘!
然而,無有如是分之識是常、恒、永住,不變易法,故梵行住,能正盡苦。二〇比丘!
汝意如何?色是常耶?
是無常耶?」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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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6 · N15
- 藏经版页
- 0209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相應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相應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為同一部類的六個表達。 《相應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6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6,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