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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經(第1卷-第3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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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39 卷卷 1 · 南傳 0048a
四五於律達究竟,無論處非處,憶持勝者教,彼住於無漏。四六釋迦族之長,此等皆熟知,比丘眾中坐,置彼最高位。」
四七爾來無量歲,希求爾聖教,今達吾目的,斷除一切縛。四八恰如樁刺男,為王刑杖脅,只望得逃脫,忘見此木樁。
四九大雄吾如是,為有杖所脅,被業樁所刺,苦惱欲之痛。五〇依此三火燒,不見有之喜,如受刑杖者,尋索逃生路。
五一恰如服毒男,為其毒所苦滅,毒之方法,即時索取藥。五二速索滅毒藥,彼即發現藥,為彼脫毒故,飲之可平安。
五三大雄吾如是,吾如中毒人,無明所苦故,吾索教法藥。五四因索法之藥,吾見釋迦教,勝殊一切藥,滅一切欲箭。
五五吾飲法之藥,消除一切毒,不老亦不死,寂靜見涅槃。五六恰如鬼惱人,苦於為鬼捉,茲為逃脫鬼,尋求驅鬼師。
五七尋索彼速見,通驅鬼術者,彼既為鬼苦,滅鬼連根除。五八大雄吾如是,愚魅捕所苦,茲為逃愚闇,尋求智慧界。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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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7 · N29
- 藏经版页
- 0048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譬喻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譬喻集;與站內巴利 Apadān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譬喻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7,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