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jhima Nikāya · 中部經典注音阅读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中部經典(第1卷-第4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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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4 卷卷 1 · 南傳 0014a
第三法嗣經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在舍衛城祇陀林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呼諸比丘曰:「諸比丘!」彼諸比丘應世尊曰:「世尊!」
世尊乃言曰:「諸比丘!汝等應為我法之繼承者,勿為財(食)之繼承者。
我憐愍汝等,願:『我之弟子等為法之繼承者,勿為財之繼承者。』諸比丘!
若汝等為我財之繼承者,而不為法之繼承者,則汝等因此將受他人之指責批評:『此師之弟子眾為財之繼承者,非為法之繼承者。』我也因此將受他人指責批評:『此師之弟子眾為財之繼承者,而非為法之繼承者。』
諸比丘!又若汝等為我法之繼承者,而不為財之繼承者,則汝等因此將不受他人之指責批評:『此師之弟子眾乃非為法之繼承者!
而為財之繼承者!』我也因此將不受他人之指責批評:『此師之弟子眾非為法之繼承者,而為財之繼承者。』
是故,諸比丘!汝等於此應為我法之繼承者,勿為財之繼承者。
我憐愍汝等故,願:『我之弟子等為法之繼承者,勿為財之繼承者。』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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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5 · N09
- 藏经版页
- 0014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中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中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成 152 個作品。 《中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4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5,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