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hammapada · 法句經注音阅读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法句經
当前为 0045a 版页。拼音逐字置于原文上方,并保留稳定行号供引用核对。
- 本页内容
- 经文原文
- 藏经版页
- 0045a
- 可引用原文
- 13 行
- 全文规模
- 全经 508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页目录卷 1 · 南傳 0045a
三〇八破戒無節制,享受檀信施,勿寧吞鐵丸,熱由火焰出。三〇九放逸犯他妻,遭次之四事;
獲罪臥不安,誹三地獄四。三一〇罪業墮惡趣,恐怖得樂少,國王加酷杖,則莫犯他妻。
三一一不善執茅草,則傷割其手,沙門修邪行,則趣入地獄。三一二懈怠諸行為,污染於戒行,逡巡修梵行,斯者無大果。
三一三應作所當作,遂行必賣刀,懈怠遊行者,增多於欲塵。三一四不為惡業勝,作惡業受苦;
為善業者勝,為善無苦事。三一五猶如邊境城,內外皆防護,護自亦復然。
剎那勿輕過,剎那輕忽者,地獄受憂患。三一六不應羞而羞,應羞而不羞,懷此邪見者,眾生達惡趣。
三一七不應怖見怖,應怖見不怖,懷此邪見者,眾生達惡趣。三一八無罪思為罪,是罪見無罪,懷此邪見者,眾生達惡趣。
三一九有罪知有罪,無罪知無罪,懷此正見者,眾生達善趣。
版本与引用信息
母版来自 CBETA Online。本页仅重组显示层;正文底本、藏经页栏行号与旧链接均未改动,重复题签仅在显示层合并。权利说明: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9 · N26
- 藏经版页
- 0045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法句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巴利《法句》;漢譯為獨立表達,不與 T0210 等漢譯法句自動合併。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