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經典(第13卷-第1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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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4 卷卷 13 · 南傳 0037a
法,不應習也。然,世尊!
為習意可識之法,如諸不善法減退,諸善法增廣者,如是類意可識之法,應習也。世尊如是說:『舍利弗!
我說二種意可識之法,應習與不應習。』以如是緣而說也。
世尊!我對世尊此略說,不詳分別之義理,如是詳證知之。」
「善哉!善哉!
舍利弗!善哉!
舍利弗!汝對我此略說,不作廣分別之義理,如是善廣證知之。
我實如是說:『舍利弗!我說二種眼可識之色,應習與不應習。』
以緣何如是說?……〔皆如上文〕……我如是說:『舍利弗!
我說二種意可識之法,應習與不應習。』以如是緣而說也。
舍利弗!對我此略說,不詳分別之義理,應如是詳觀之。
『舍利弗!我說二種衣,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團食,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牀座,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村,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町,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都市,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國,應習與不應習。
舍利弗!我說二種人,應習與不應習也。』」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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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5 · N12
- 藏经版页
- 0037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中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中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成 152 個作品。 《中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4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5,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