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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喻經(第40卷-第5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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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20 卷卷 40 · 南傳 0011a
一三〇凡何覺智念,使我於聞法,受持為不滅,乃是善分別。一三一我施佛食器,僧伽最上眾,適業我布施,我享三利益。
一三二我得諸用器,黃金及寶珠,更又以水晶,紅玉等所造。一三三妻君與僕婢,象馬車步女,〔家產〕管事婆,受用物等具。
一三四明多聖典教,種種之典句,從事諸學藝,受用物等具。一三五以鉢施善逝,僧伽最上眾,適業之施與,得享三利益。
一三六黃金及寶石,更又以水晶,紅玉等造鉢,此等我皆得。一三七阿說他樹造,水晶或蓮葉,飲蜜貝之鉢,此等我皆得。
一三八所作所行中,作務得其德,我得此諸德,其為等流果。一三九醫藥施善逝,僧伽最上眾,適業之施與,我享十利益。
一四〇具壽力勇猛,端麗有名聲,安穩無災病,常被人恭敬,愛者無別離,其為等流果。一四一草履施勝者,僧伽最上眾,適業之施與,我享三利益。
一四二象乘與馬乘,轎乘與戰車,六萬之車騎,常行圍繞我。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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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7 · N30
- 藏经版页
- 0011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譬喻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譬喻集;與站內巴利 Apadān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譬喻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7,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