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經典(第9卷-第1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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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4 卷卷 11 · 南傳 0158a
第九三阿攝惒經〔阿攝羅耶那〕
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舍衛城祇陀林給孤獨園。
爾時,諸種異國婆羅門五百人或為事來住舍衛城,時、彼等婆羅門思惟:「彼沙門瞿曇說四姓清淨,誰可與此沙門瞿曇就此事得為對論耶?」彼時復有一名曰阿攝惒之青年住舍衛城。
彼年輕、剃髮、齡方十六歲,通達三吠陀、語彙、法式、語分別、及通達第五古傳說,能語、通文法、得達世間論及大人相。時彼等婆羅門思惟:「此阿攝惒青年住舍衛城,彼年輕、剃髮、齡方十六歲,通達三吠陀、語彙、法式、語分別及通達第五古傳說,能語、通文法、得達世間論及大人相。
唯彼得與沙門瞿曇就此事為對論。」時,彼等婆羅門去至阿攝惒青年處。
至已,告阿攝惒青年曰:「卿阿攝惒!彼沙門瞿曇說四姓清淨,卿阿攝惒!
當往與沙門瞿曇就此事為對論。」為是言時,阿攝惒青年告彼等婆羅門曰:「尊者沙門瞿曇為法說者,對法說者不可為對論,我不得與沙門瞿曇就此事為對論。」
彼等婆羅門再度告阿攝惒青年曰:「彼沙門瞿曇說四姓清淨,卿阿攝惒當往與沙門瞿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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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5 · N11
- 藏经版页
- 0158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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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中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中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不按巴利經號拆成 152 個作品。 《中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4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5,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