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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經(第5卷-第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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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经 4328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2 卷卷 5 · 南傳 0029a
一此非造家之名工此只強慾之皺面被造之物皆破壞此為此族之性質大臣等曰:「誠如殿下所言。」於是伴猿而去。
而經一二日後,復為其猿著飾,伴來法庭:「殿下!此為父君大王時之司法大臣,掌司法之事,宜採用此男,使執司法之事務。」
王子熟視此男心知:「有心有意者之身毛,非如此狀,無心之此猿,不能執司法之事務。」於是唱第二之偈:二有心者無此身毛猿非如是鼓舞者吾父結民王之教此物何事亦不知大臣等聞此偈曰:「誠如殿下之所言。」
於是伴猿而去。而復於某日,著飾其猿,伴來法庭:「殿下!
此男於父君大王時,善仕母、父,於家庭善尊敬老年者,宜採用此男。」王子熟視彼猿自思:「猿心易變,不能為如彼之善業。」
於是唱第三之偈:三此者父與母兄弟姊妹友不能為養事十車王之教大臣等曰:「誠如殿下所言。」於是伴猿而去,皆謂「王子賢明能以治國。」
菩薩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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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8 · N34
- 藏经版页
- 0029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本生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本生集;與站內巴利 Jātak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本生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1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8,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