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經典(第48卷-第56卷)
当前为 0292a 版页。拼音逐字置于原文上方,并保留稳定行号供引用核对。
- 本页内容
- 经文原文
- 藏经版页
- 0292a
- 可引用原文
- 13 行
- 全文规模
- 全经 4736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雲庵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9 卷卷 55 · 南傳 0292a
四「大德!住於有兒童憒亂之臥處,用迦尸衣、栴檀,持鬘香、塗香,享受金銀之我等,對如來所說之甚深、義甚深、出世間、空性相應之經,能時時具足而住為不易。
大德世尊為依住五戒之我等,請說示上法。」五「達摩提那!
然則汝等應如是學:『我等於佛成就證淨,而曰:「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於法……於僧……於聖者之所樂不破、不穿、不雜、不穢,離脫,智者所讚,不執取,成就能發三摩地之戒。』
達摩提那!汝等應如是學。」
「大德!世尊所說四預流支之法,我等有之,我等當與此法俱存。
六大德!我等於佛成就證淨,而曰:『彼世尊為應供、正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
於法……於僧……於聖者之所樂不破、不穿、不雜、不穢,離脫,智者所讚,不執取,成就能發三摩地之戒。」七「達摩提那!
汝等幸哉!達摩提那!
汝等福哉!達摩提那!
汝等當記別為預流果。」
版本与引用信息
母版来自 CBETA Online。本页仅重组显示层;正文底本、藏经页栏行号与旧链接均未改动,重复题签仅在显示层合并。权利说明: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6 · N18
- 藏经版页
- 0292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相應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相應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為同一部類的六個表達。 《相應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6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6,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