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應部經典(第48卷-第56卷)
当前为 0096a 版页。拼音逐字置于原文上方,并保留稳定行号供引用核对。
- 本页内容
- 经文原文
- 藏经版页
- 0096a
- 可引用原文
- 14 行
- 全文规模
- 全经 4736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雲庵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9 卷卷 51 · 南傳 0096a
※四「諸比丘!『此為欲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對此欲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宜修習……修習已』,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五諸比丘!
『此為勤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此勤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宜修習……修習已』,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六諸比丘!『此為心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此心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宜修習……修習已』,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七諸比丘!
『此為觀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對此觀三摩地勤行成就之神足宜修習……修習已』,於未曾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
〔一〇〕第十塔〔一〇〕第十塔一如是我聞。一時,世尊住毘舍離城,大林重閣講堂。
版本与引用信息
母版来自 CBETA Online。本页仅重组显示层;正文底本、藏经页栏行号与旧链接均未改动,重复题签仅在显示层合并。权利说明: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6 · N18
- 藏经版页
- 0096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相應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相應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按元亨寺卷冊保存為同一部類的六個表達。 《相應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6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6,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