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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經(第7卷-第9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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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经 3427 稳定行段
-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 权利
-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3 卷卷 8 · 南傳 0120a
言所感動,捨棄弓矢云:「此無情木片之矢,尚感知汝德,而況予為有情之人間,如何不知。請汝原諒,予助汝之命。」
鹿王問曰:「大王!王赦我之命,然此宮苑中其他之鹿羣,將如何為之?」
「予亦救助彼等。」如是菩薩如榕樹鹿王本生譚(第一二,南傳藏,第三十一卷一九九頁以下)所說,舉凡森林所居之鹿,空中所飛之鳥,水中所浮之魚,一切皆得身之安全。
菩薩告王,使王護五戒:「大王!王者實須破惡法,實施王之十法,依正法而治國。」
四布施持戒與捨離正義柔和與精進無瞋無害能忍辱最後切要須無癡五如是持善法躬親為體現慈心自身生善心自增進如是以偈之形說述王之正法,彼更於數日之間,居於王前,王宣言於其國中守護一切有情之命,擊打金鼓,遍歷各處,而後菩薩云:「大王!
勤政愛民。」彼於是為會父母而歸。
六昔吾為鹿王居住拘薩羅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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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8 · N35
- 藏经版页
- 0120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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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本生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本生集;與站內巴利 Jātak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本生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1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8,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