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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經(第5卷-第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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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者
- 悟醒譯
- 正文语种
- 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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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BETA 授權條款;古典原文
卷目录 · 2 卷卷 6 · 南傳 0256a
林中建一木葉修葺之小屋,供其應用之物品,使之居住。時其村有一捕鳥者,彼捕一媒鳥鷓鴣,彼善為教藝,養入籠中。
彼攜鳥入森林中,捕捉聞聲而來之鷓鴣。媒鳥鷓鴣云:「予之親類受予之影響,死去甚多,此予之罪。」
從此不再出聲。捕鳥者知鷓鴣不出聲音,以竹製之鞭,叩彼之頭,鷓鴣不堪其苦而出聲,如是捕鳥者依此恩蔭捕捉鷓鴣維繫生命。
於是鷓鴣思考:「自己皆無死之意志,然依此所生之業將我還來,予不出聲則不來,予出聲則來。此人捕來者而奪其生命,就此而言,予豈無罪?」
彼自此以後思惟:「誰能破此業者?」探訪適當之賢人而行。
某日,此捕鳥者捕數多之鷓鴣入於籠中,思欲飲水,赴菩薩所住之道院,置其籠於菩薩之傍,飲水坐於砂上而眠。鷓鴣知其入眠,自思:「予問此行者解予之疑惑,彼有所知,必可語我。」
於是於籠中向行者唱第一之偈:一我渡安樂日得應得之食陷他於危難尊師!我應赴何處?
菩薩答彼之問唱第二之偈: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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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8 · N34
- 藏经版页
- 0256a
- 拼音
- 自动生成·佛教词表校正·待人工终审
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本生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本生集;與站內巴利 Jātak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本生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1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8,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