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部經典(第15卷-第2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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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9 卷卷 22 · 南傳 0297a
諸比丘!於此,比丘去欲、離不善法,有尋有伺,由離生喜、樂,達初禪而住;
滅尋伺,內心安靜,心成專一,無尋無伺,由定生喜、樂,達第二禪而住;更捨離喜而住,正念正智,以身感受樂,唯諸聖者說:『捨此而正念樂住』達第三禪而住。
其次捨樂離苦,以前所感受之喜、憂皆滅故,而不苦不樂,成為捨念清淨,達第四禪而住。諸比丘!
此名為正定。諸比丘!
此等名為苦滅道聖諦。如是,於內法,觀法而住;
於外法,觀法而住;又於內外法,觀法而住。
或於法,觀生法而住;又於法,觀滅法而住;
又於法,觀生滅法而住。尚又智識所成及憶念所成,皆會『有法』之思念現前。
彼當無所依著,且不執著世間任何物。諸比丘!
比丘如是,於四聖諦觀法而住。二二諸比丘!
實不管任何人,七年間如是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一果,〔即〕於現法得究竟智,或有餘者,期待不還來。諸比丘!
當擱置七年間〔之念〕。諸比丘!
實不管任何人,於六年間,……乃至……五年間……乃至……四年間……乃至……三年間……乃至……二年間……乃至……一年間,如果修此四念處者,得二果中之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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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04 · N07
- 藏经版页
- 0297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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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長部經典》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對應站內已收 SuttaCentral 《長部》巴利根本文本;漢譯是同一部類的獨立表達,不與 34 部巴利經自動合併為同一作品。 《長部經典》元亨寺分冊表達組:3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04,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经藏;汉译是巴利经藏的独立表达,不与巴利根本文本合并为同一作品,也不把译文等同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