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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生經(第19卷-第2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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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目录 · 4 卷卷 20 · 南傳 0132a
勿害梵行士對妻行平等五九如是大地主護國富友情猶如天帝釋鄰國皆震撼如是大士為王說法後,呼四人之王子近前,與以訓誡,說明王之所行,使彼等向大王謝罪後,大士云:「大王!自此以後,未調查而用中傷者之言,切勿如此輕率從事。
諸位王子!君等勿為叛王之事。」
彼一同與以訓誡。於是王向彼曰:「尊師!
予對貴師及對妃有罪,此皆彼等大臣之所為。予用彼等之言,為此惡事,予將此五人之大臣,皆予殺之。」
「大王!不可作如此之事。」
「然則斬斷彼等之手足。」「亦不可如此為之。」
王曰:「尊師之意,予善了解。」王與同意,將大臣等全部財產沒收,將頭髮分作五穗,以革紐縛體,身注牛糞,予以侮辱之後,放逐於國外。
菩薩留於其處數日後,向王告別:「請王保重。」以誡王。
前往雪山,得禪定神通,一生涯中修四梵住,死後昇梵天界中。結分結分佛說此法語後,佛言:「汝等比丘!
如來非自今始,前生即為智慧者,打破外道之邪說。」於是為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五人邪見之輩是富蘭那迦葉,末
版本与引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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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号
- 漢譯南傳大藏經(元亨寺版) N0018 · N39
- 藏经版页
- 0132a
- 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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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边界
书目关系边界:元亨寺漢譯《本生經》與巴利根本文本家族:小部本生集;與站內巴利 Jātaka 對應,不自動計入嚴格佛說經分母。 《本生經》元亨寺分冊表達組:12 份固定記錄共享南傳經號 N0018,按卷冊分文件保存,不拆成新作品。
归属边界:元亨寺汉译南传小部混合集;与对应巴利文本保持独立作品,严格佛说经分母仍待范围政策,不自动计作佛陀逐字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