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见证 · 完整来源分页 当前仅加载第 24 阅读页;固定提交中的已发布来源文件完整保存,但这里只是母作品的局部见证。
0.1
雜阿含經
sa161:0.10.2
(一六一)
sa161:0.21.1
如是我聞。
sa161:1.11.2
一時佛住舍衞國祇樹給孤獨園。
sa161:1.22.1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
sa161:2.12.2
何所有故。何所起。何所繋著。何所見我。令諸衆生作如是見如是説。
sa161:2.22.3
謂七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
sa161:2.32.4
不殺不動堅實。
sa161:2.42.5
何等爲七。
sa161:2.52.6
所謂地身水身火身風身樂苦命。
sa161:2.62.7
此七種身。非作非作所作。非化非化所化。
sa161:2.72.8
不殺不動堅實。
sa161:2.82.9
不轉不變不相逼迫。
sa161:2.92.10
若福若惡若福惡。若苦若樂若苦樂若士梟士首。亦不逼迫世間。
sa161:2.102.11
若命若身七身間間容刀往返。亦不害命。
sa161:2.112.12
於彼無殺無殺者。
sa161:2.122.13
無繋無繋者。
sa161:2.132.14
無念無念者。
sa161:2.142.15
無教無教者。
sa161:2.153.1
諸比丘白佛。
sa161:3.13.2
世尊是法根法眼法依。
sa161:3.23.3
如是廣説。次第如上三經
sa161:3.3